咨询详情

女方婚前买房,婚后男方女方共同还贷,婚后男方提取了两次住房公积金共涉及4万余元用于还借款(未用于还房贷),现在准备离婚,男方提出返还他的公积金是否合理?另外如果目前准备离婚,但在婚姻存续期间男方的公积金(还未提取,要明年3月份才能提取)女方能否要求按共同财产返还给女方(去年3月份至离婚前的时间)一半?

诉讼 2010-09-20 10: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