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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今年9月25日晚上我在龙华被车撞伤,交警判司机负全责。车祸造成后脚跟骨骨折、脚指骨骨折、全身软组织挫伤。在医院住了15天,住院费:6000元,另外有两个朋友在陪护。 出院回家乡疗养并进行后续治疗费1500元。我每月工资平均4000元。治疗恢复期为3个月至半年(工伤为半年),请问我要向司机索赔多少项费用,总共多少元才算合理呢?请问深圳营养餐为多少元/日呢? 我现在在家乡,车祸赔偿由公司代我处理,但索赔费用要我自拟后由公司出面索偿,但对这些法律问题不太清楚,又不在深圳,只能通过网上求助。 多谢!

其他 2008-12-06 12:1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肇事车主承担赔偿费:(1)医疗费和手续治疗费,以发票为准;(2)误工费,以工资收入损失为准;(3)交通费,以发票为准;(4)伙食补助费,每天50元;(5)营养费,以医院的意见为准;(6)护理费,以收据或者发票为准;(7)精神损害赔偿,根据严重程度主张。如果与对方协商索赔,可以将赔偿标准提高2-3倍来协商,争取拿到满意的赔偿金。
  • 一共9项,但是根据你的情况,有些项目你难以举证,不举证就不会得到支持。如营养费(医院出)、残疾辅助器具费,另外被扶养人生活费你很难得到,残疾赔偿金需要鉴定机构鉴定按照鉴定结果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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