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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的一位朋友全家住在公公的房子里,公公答应房子将来归属朋友的丈夫,还在公证处公证了一份遗嘱,遗嘱大意是他和老伴百年之后每人各一半的房屋产权交由朋友的丈夫继承。房子使用期间,发生的一些装修费用、门窗安装费用、办理房子产权全部归个人所有时补交的费用均由朋友家交付的。 我朋友现在想离婚,请问,她能得到房子的一份财产吗? 解答为盼

离婚 2010-11-15 15: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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