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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北京的,规定男方陪产假是30天,是否是带薪休息?单位现在扣除我的生育津贴,发放我的基本工资!多出来的生育津贴,单发给我!这样合理吗?是否违反劳动法?我的假期没给我媳妇,她是干个体的!

其他 2015-11-09 09:39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这个问题您请咨询12333.您会得到权威答复。
  •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你好,建议咨询社保部门
  • 您好,其实北京没有真正意义的男方陪产假,所增加的30天属于晚育奖励。而且,在90天法定产假之外,晚育奖励假所增加的30天如果由女方享受了,男方就没有了。
  • 您好,这种情况您可以首先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权益 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希望可以帮到您
  • 你好,可以投诉单位。
  • 您好!请咨询12333.您会得到权威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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