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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使用权房,3个子女,只1个子女的户口在那里,如果父亲不在了,房就归有户口的那一个,其他子女没份吗?如他成为新的承租人后把房子转让,钱也全归他吗?

其他 2016-01-15 18:06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你好,不是的,房子归他的话,要给与你们相同份额的补偿,作为父亲的遗产,你们应当均分的
  • 你好,需咨询房屋产权人,使用权是否可继承。
  • 您好,没有遗嘱可以按照法定继承。
  • 您好!承租房是没有所有权的,不能转让出售。
  • 你好,要看房子的性质。
  • 与父母共同居住一年以上,可继续享有居住权
  • 一般应当平均分配。
  • 你好,若生前与父母共同居住一年以上,可继续享有居住权。若变更承租人后,根据使用权住房住房原则,是不得转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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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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