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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无证酗酒(经测定酒精含量195克)且在公路中间行驶摩托车为躲避另一辆汽车和一顺向行驶的汽车刮擦(右后车门上)连车带人倒地,事后汽车车主没有逃逸,拨打了急救电话,没有损坏现场,并自动前往警局,死者经抢救无效死亡,请问汽车车主应负什么责任?如果负责任需要负几成的责任? 注:汽车车主没有喝酒驾驶

其他 2010-12-21 20:3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汽车车主没有超速行驶或其他违章行为,则应该不承担责任。这起事故可以考虑做成三维动画,从不同视角来展示事故发生时的场景。这样的话,一旦涉及到打官司,可以用事故三维动画来直观的向法官表明,在当时情况下,汽车车主不存在过错。发达国家的交通事故官司中经常采用这种方法。 我们的网站上有事故三维动画方面的知识,可以去了解一下。
  • 汽车正常行驶,不应当承担事故责任,但具体以交警交通事故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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