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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是在婚前买的,但是她在我没有防被的情况下,让我在她写好的条上签了名,为共同财产,不到半年她就提出离婚,这算欺诈吗,而且还带走了我出国挣的十万多元钱

离婚 2020-02-10 23:3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1、婚前以男方名字购买的房产,共同还贷的部分为共有财产,可以请求分得一定的份额。 2、婚后购买的房产虽然登记在女方名下,但仍属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 3、婚前,父母的赠与一般会认定为是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婚后,父母的赠与一般会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当然,有充分证据证明与此情形相反的除外。
  •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1、根据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婚前储蓄应当各自属于个人财产,如能提供证据证明,在分割房产时应当予以考虑。
  • 为了全面了解案情对您有所帮助,请你提供相关证据。
  • 你好!是否属于欺诈还要具体分析。 为了全面了解案情对您有所帮助的进行全面分析,建议拨打电话进行详细咨询。全国各地都有合作律师事务所和合作律师,期待您采纳为最佳答案!
  • 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转化为共同财产,如果你反应的情况属实因为还有房产证为证。如需帮助可致电详询。
  • 你签名应该不是欺诈,你是明知的,只是不好拒绝吧,现在后悔有点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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