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的父亲在一家烟花爆竹厂做杂工,在情理杂物时,残留药物起火烧伤,面部、双手手面表皮烧掉,没有与工厂签订劳动合同,住院期间医药费用厂方一出,关于工伤我们还能索取什吗补偿

其他 2011-01-10 17: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本人有多年办案的经验,需要法律服务时请联系本人
  • 你好! 1、单位应赔偿你们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贴费、必要的营养费、交通费等; 2、如果购成伤残还应支付伤残赔偿金及被抚养人生活费。
  • 当然可以 先提起工伤认定程序 以防过了工伤认定期限 然后在申请劳动仲裁 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现在你需做的是搜集你父亲与工厂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包括 工装 工牌 奖状 证书 或者罚单 等等
  • 你好,你父亲在此厂工作,属于工伤。1、先申请工伤。2、进行工伤鉴定,确定是否构成伤残,这是赔偿的重要依据,也是确定赔偿多少的依据。3、针对此事,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直接到所在的劳动部门申请仲裁。4、最后提醒一点,尽快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要拖,时间越长越对受害方不利。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郑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