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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武汉工作,公司是分公司,但有自己的公司名,并且在武汉工商局有备案,签署的入职合同也是加盖的武汉公司的公章。近日看新闻说湖北晚婚假没有取消,而北京的取消了,那我们在武汉分公司工作的是否能享受湖北当地的待遇?PS:之前公司执行的是北京的婚假制度,湖北晚婚假15天,公司只有10天,并且强制要求领证后半年内休完不然就过期无效。请问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若不合法,我们需要怎样维权呢?

其他 2016-01-13 14: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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