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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木工,在给一个个人家装修,开始该水电.瓦工是我给主家找的人,但工资和怎么做是主家和他们谈的,工资也是他们自己结算的,期间我替主家卖过材料和看过工地,后来到木工这一项,我也替主家卖过材料,在我干了三天就受伤了,在干之前也没说好工资的事,而且也没有干完木工工程,后来主家自己又找人把工程做完了,工资也是他们结算的。这样我和主家是雇佣还是承览关系?而且我又没有资质,主家应该承担什么责任?谢谢

其他 2016-01-20 09:5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应该是雇佣关系。
    【追问】可不可以让和我一起干活的人承担连带责任,诉状的案由文字有没有限制多少,是不是越详细越好?谢谢
    【回答】同你一起干活的人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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