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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在寒假期间做兼职的大学生,和上海一家公司签订合同,从2015.12.26到2016.1.23日,但是临时有事,需要提前离开,按合同只给百分之70的工资,这样合理吗,而且在春节期间我们照常上班,工资也不加倍,这样违法吗?

其他 2016-11-30 18:5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再通过诉讼解决。
  • 兼职报酬,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如合同没有明确,兼职员工春节期间工资无须加倍。
    【追问】兼职是指在本工作之外还有其他工作,而我们这一个月都在这个公司,而且一天12个小时,应该不算是兼职了吧
    【回答】大学生的本职是学生。
    【追问】可是没有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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