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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两年前租房,今年一月份搬走,房东收房的时候说厨房的有一块砖坏了,要收2000块钱的维修费,可是,我们搬进去的时候厨房已经有一块地方坏了,我们在里面住,肯定是要用到厨房的,这块砖不可避免会坏的,这本该要房东来负责的,但交房时房东坚持要我们赔钱,不然不接受我们退房,我们已经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了,请问诉讼的步骤是怎样的?我们该如何写诉状?该主张我们的何种权利?如何取证?谢谢!

其他 2014-08-25 16:1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法院立案,开庭,审判,判决。根据实际情况写诉状。
  • 出租人的权利 1、请求承租人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
    2、从转租中获得收益的权利
    3、监督次承租人使用、收益租赁房屋的权利
    4、请求次承租人返还租赁房屋的权利
    5、通知次承租人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义务
  •   租赁合同到期了,租赁合同自然解除,房东有权收回房屋。
      合同约定一个月后到期,在没有续租协议的情况下,一个月后合同终止。房东没有权利提前收回房屋。但是,房东虽然没有权利提前收回房屋,但是你们同样收到租赁期限的限制,不能私自拖延搬迁期限。
      但是,如果出现比如租金经催告不付,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害严重等提前终止合同的事由,则房东可以以此法定理由提前终止合同,那么在这个前提下,房东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并要求你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1,可以起诉,若房东无法证明是你们损坏的,不应收维修费
  • 可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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