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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套九几年的拆迁公房,当时拆迁的时候有4个户口,我外公外婆,我母亲,本人(未成年)。后我外公花了1万元买下了产权,但并未通知我母亲,房产证上只写了外公一个人的名字,去年房产证上才加上了我母亲的名字。现我外婆已于去年过世,这套房子如果出售后,最后钱是怎么分配的,本人是否有分配权(已成年)? 我外公外婆有三个子女,除我母亲外还有两个舅舅

其他 2011-02-18 10:2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该房产中,你外婆的遗产应在你外公和三个子女之间分割,你无权获得。至于你所提到的出售在遗产继承未完结前是无法进行的
  • 委托专业人士办理
  • 您好,须先明确购房方案,94、95方案有较大不同。如果是按照94 方案,那么您可以要求确认您对房子的权利,即房子由您外公、母亲、您三人共有。如果是按照95方案购买的,那么现在这房子一般是您外公的,一半是您母亲的,您只享有居住权。如您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我联系。
  • 属于你你外婆的部分,属于遗产,有法定继承人继承。 你母亲和你外公是房屋产权人,享有大部分的房产权利。可来电详细咨询。
  • 是否有份,需要查下当初分房和购房是按什么方案做的,如果是按94方案做的,则同住人是有份的。本所前身系上海市司法局直属国有大所,历史久规模大实力强操作规范,有需要请致电杨卫华律师。
  • 产权人是你外公和你母亲,那你外公和你母亲各自占一半的份额。打个比方,这套房子卖200万。你外公和你母亲各占100万。外公的100万和外婆是夫妻共同财产,外婆应有50万。现在外婆去世了,外婆的50万由你外公、你母亲和你两个舅舅均分。你不是继承人,所以你没有。有问题可以来电咨询。
  • 拆迁住房后补偿住房是按照拆迁房屋共同居住人数量进行补偿的,那么当时有四个户口则该拆迁房属于四人共有。这套房屋你和你母亲各占四分之一,外公外婆各占四分之一。外婆所拥有的四分之一产权也同时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外婆去世后,其所拥有的财产二分之一属于外公所有,余下二分之一即整个房屋的八分之一是外婆个人的遗产,如没有遗嘱即按法定继承分割。这八分之一产权应有外公及其三个子女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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