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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男,今年57岁,2000年在重庆一家国营企业上班,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未给我缴纳社会保险,也从未休过年休假,今年2016年无缘无故辞退我,我要求赔偿金是多少,补偿金是从用工之日算,还是从2008年新的劳动合同法出来起算,公司应该赔偿我多少钱?谢谢律师给我提供法律依具。

其他 2016-03-19 09: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要求赔偿
  • 您好,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如是违法解答劳动合同,可以请求惩罚性经济补偿,对于保险部分,可以向社保局投诉要求补缴,介于网上咨询信息不是很全,建议与我联系提供详细咨询,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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