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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为朋友担保50000元,利息是二分,但是借条上没有写还款期限,用我工资折担保,现在借款人死亡,债权人在法院把我起诉,我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离婚 2016-06-05 15: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未约定保证的期限的,保证期限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没约定还款期限的自然人借贷,借款的履行期限自债权人主张债权之日起算。故,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起,或债权人给债务人最后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为你的保证期间。
  • 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和保证责任则是连带保证,期限最长为两年,有法律和解释的规定。
  • 你好,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 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和保证责任则是连带保证,期限最长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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