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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的4月份买了一套单元楼,我们一家去看他开发的房子的时候,才打好地基,当时因为是认识的关系,就预付了2万元钱,口头说了个大致情况.没有写什么字据. 1.开放商私自把房子的阳台拆了,而且也没告诉我们,在后来看房子的时候,我们要求退房,他也以各种理由不退房,还说要想退,也没钱,等以后房子卖了,在给我们钱.我们实在没办法,就那样了.2.我们买的算是期房,他承诺给我们的东西,有得后来就没按他说的办.反正就是退也没钱. 一.甲方自愿将某房屋单元出售给乙方. . 三.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如有产权纠纷或其他纠葛情事,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干. 六.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乙方具有使用权和买卖权. 七.公用设施损坏和更新的费用,由使用方共同承担. 八.办理房产证,由甲方负责主办,乙方负责费用.还有写合同的时候,价钱写的不一样,我们出于私心,想以后房子卖的话可以卖贵点,开发商合同上是10万4,我的上面是11万4,会有什么问题吗???还有合同是他们的签字,没有按手印,可以当做依据吗.

诉讼 2009-01-22 20: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一、合同与事实的房款不符问题、约定与法律相背问题。。。。。等之多,建议将合同原件上传后再咨询。 第二、任何与案件有关的材料均可作为证据,无论是否按手印,但是否这定案的证据就不一定了,那要符合法律规定和当事人意思自治等的原则。
  • 协商不成起诉
  • 请你将所写的合同等相关依据赶紧带上去找当地律师为你服务,并为你提供具体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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