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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被告):***,男,19年月09日出生,汉族,住址: 电话:   被申请人(原告):***,女,19年9月日出生,汉族,住址,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银行账户上4万元人民币。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在2006年下半年经人介绍认识,2008年9月10日在**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未生育子女。 婚前原、被告感情尚可,但是结婚后原告对被告的态度日益冷漠,生活懒散,且对被告家人及其亲属也是吹毛求疵,态度恶劣。后两人为处理房产及日常生活琐事争吵不断, 2010年3月13日原告起诉离婚,夫妻感情荡然无存。 现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为维护申请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3条之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被申请人***账户上4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申请人 作为担保。 ?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O一0年三月十九日 请指出此担保书存在的问题?请问担保方式该如何写?可以用夫妻现有楼房吗?用钱作担保的话要交法院现金吗?

离婚 2011-03-19 08: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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