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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单位参加的单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同上是这么写的,第四条乙方要求终止培训合同,需提前30天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申明事由经甲方同意后方能解除合同,第七条乙方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经甲方同意应保证在甲方服务满五年,如不满五年即为违约,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为:向甲方赔偿规陪期间所有的工资福利待遇。我想问下,我现在已经参加一年了,培训时长是三年,培训合同上写的单位人提供基本工资和三险不变,然后我想辞职,没有取得任何证书存不存在赔钱这一说?要是必须赔赔三年期间的所有工资是否合理?基本工资和三险不是作为员工发放的么,那我相当于白干一年,和院外规陪的有什么区别,感觉存在不合理性,最多我应该只需要赔偿培训部分,而且……合同上没说中途退出会怎样,我选择终止劳动合同,规陪合同的解除应该是医院主动跟我解除才是,不是我主动终止

其他 2016-07-27 22: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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