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爸爸被人打伤,伤情就是眼睛有些微肿,头部有点受伤,住院观察几天,医生说没什么问题,起因是我爸爸看见打人者的孩子7岁左右,打我们面管的招牌,我爸爸吼了几次孩子没听,准备吓唬下,用脚想踢孩子屁股,没有踢上,后来他们的家人喝了酒的就不问情况就来打我爸爸。当时已经报警并在派出所口供了,现打人者只愿承担一半医药费。我可以走司法程序,要求赔偿全部医药费及误工费吗?

刑事辩护 2016-08-15 09:5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 可以诉讼,但建议协商解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