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95年进公司,99年左右补签过一份1年期的劳动合同,现在个人和公司都找不到这份留底联,后来再也没有续签过任何劳动合同,但是一直在公司做到现在,并按期交纳4金。最近公司要求补签合同,请问我这种情况该从哪一年开始签无固定期合同?另外能否答应公司要求补签前面几份固定期合同?具体该怎么补?盼复!

其他 2011-04-12 18: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你和公司自2009年1月1日起视为已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使不补定,仍然属于无固定期限合同。 2、如果愿意当然是95年开始好,不愿意的就什么签订就写什么日期了,但签订合同时,除非你本人愿意,否则不要签订固定期限合同。 3、是否补我们补签前面的合同,没有影响。
  • 你好 1.工作每满一年可向单位主张一个月的经济赔偿金 2.我是多年的专业资深律师,若是此问题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或者还有其他问题,为了及时有效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及时来电免费咨询。
  • 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按照实际工作年限赔偿,需要提供律师帮助来电。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