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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前年跟几个人合伙开了一家做设备的公司,注册资本300万,我总共占的股份是15%,其中实际出资7.5万,7.5%为技术股,现因公司经验不善,股东意见不合打算清算。但是公司总共欠供应商债务大概50几万,预估公司资产只有30多万,资不抵债,其他股东也不愿意投钱,公司还欠我自2016.1月-7月份的工资,我应如何处理比较妥当。

公司清算 2020-10-16 11:03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一般不能作为清偿的财产。
  • 您好,协商不成,提起解散公司之诉,要求清算财产。
  •   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  例如:赵、钱、孙、李四位先生出资成立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是100万,如在公司成立时四位先生全额缴纳了出资,并有相关的记录,则从法律上讲,四人对于公司的责任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一般不会落到四人的名下,不会用四人的身家财产来承担。因为公司与股东是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就象赵先生一般不会替孙先生还债一样,股东一般不会替公司还债。
  • 注册资本和股权转让没有直接的关系。注册资本是针对出资而言的,是股东认缴的出资。股权转让是股东将所持公司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在确认股权转让价格时,如不是国有股权,通常都是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从公允性角度看,以公司净资产折算股权价值,但公司净资产与公司注册资本也不是同一概念,两者在金额上可能一致,更多的是不一致。
  • 对于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的新股东出资时间问题,很多人存在误区。
    一般分为两种观点:其一是以新股东交付转让价款时间为新股东出资时间;其二是以原股东交付出资时间为受让股东出资时间。
    应以第二种判断为准。因为,股权转让是经依法公司股东同意后,出让股东与受让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实质上是要公司“体外”的一种合同交易,由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转让价款,不涉及新股东向公司交付出资,并不影响股东对公司的出资时间变动,因此,原股东交付出资的时间为受让股东的出资时间。
  • 资不抵债可破产清算。这里面有个顺序:决议清算,组建清算组,发布清算公告,债权人登记,支付。其中欠你的工资应当首先给你,之后才是还债权人的钱。如果不够还,则可以不还。但需要注意的是,你部分是技术股,要再放进去7.5万,因为我国法律没有技术股一说,你到最后还是要实出资。清算是较为复杂的过程,为避免损失,建议将相关材料发送到邮箱详细咨询,也可直接电话联系。
  • 首先,你们是合伙制,如果资不抵债的话,要用你们几个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来偿还债务,对于6、7月的工资,可以在偿还债务之前有公司财产支付
  • 可以进行清算,但由于注册资金未到位,股东可能承担责任;工资可以作为优先债权。
    【追问】承担什么责任,要不注册资金补足?我的技术股应该怎么算呢,那部分也需要补足?
    【回答】要具体看股东协议、验资报告等,公司成立于何时?目前技术入股需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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