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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朋友是一家饭店的前台接待,做了有3个月了,她那规定每月15日发工资,但发了2次工资从来没实现过,都是延后几天,甚至有的人工资拖欠了2个月了。这月的15日,店老板召开员工会,说现在暂时没有钱发工资,要嘛等有新老板合伙,要嘛等把店转让出去才有钱发,现在还让员工继续上班,做一天所拖欠的工资数额就多一点,这样拖到什么时候才能有工资发。请问他这样有没有违反劳动法?我该怎么办?

旅游维权 2011-05-17 10: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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