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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广西经人介绍嫁来福建的,我和男方在一起九年了,女儿七岁都是由我一人在带我们在娘家住了两年,在男方家摔到腿,烙下残疾,三级残疾,老公不务正业,好玩,好赌,对家庭不负责任,我和女儿的伙食都靠婆婆和娘家帮忙,现在婆婆已七十四岁,小孩从小有发烧就会全身抽筋的恶习,都是我一人在照顾,老公一睡就要睡十几个小时,无法照顾我和小孩,现在我要求离婚,我该怎么办才能拿到小孩的抚养权

离婚 2011-05-21 16:2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双方同意,可以协议离婚并确定孩子的抚养权。 如果双方就离婚或财产或子女抚养达不成一致,可以起诉。由于你一直照顾孩子,且生活习惯等各方面对孩子有利,所以判归你的可能性大。
  • 子女抚养其实是相当复杂的问题,可看多方面的条件,如子女生活环境、父母抚养能力等,如有可能可在诉前与律师面谈,制定适当策略,以争取达到你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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