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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爸买了辆山洋的燃油助力车听说不需要办理什么证件,但前两天被交警烂下来要驾驶证,并且与我老爸发生了点小争执,导致现在四五天都还没有放车,就一定要他办理驾驶证(交警每人每月有任务),

其他 2015-08-09 07: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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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见:1.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 机动车能否上牌要结合当地交通法规,但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建议可以到当地交警部门咨询了解。
  • 各地有不同规定,按当地规定执行。
  • 超标燃油助力车,按摩托车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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