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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1年多了,无子女,女方并未在男方生活多久,一直住在女方家!并无什么感情基础,如今起诉离婚!彩礼钱能返还男方吗?

离婚 2017-02-28 11: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法律上规定彩礼返还有三种情况:没有进行结婚登记;进行结婚登记但没有共同生活;给付彩礼给男方造成生活困难。
  • 无需返还。。
  • 离婚最快的方式是去民政局,当天拿证,要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其次双方都同意时到居住地法院办理速裁,一个到两个星期拿证;再次起诉到法院,如果没有大的争议,简单程序大约三个月;最后如果争议很大,法院普通程序一审要六个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中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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