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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一女性朋友,离异,无子女,38岁,想收养一孩子,请问法律允许吗?另外,朋友户口在北京,领养的孩子可以落户北京吗?领养申请手续是在民政部门办理还是街道办事处?

离婚 2011-06-12 19: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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