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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奶奶有一个女儿,两个儿子,小儿子去世,小儿子有个孩子。我奶奶名下有一套房子,他准备死后留给我,又怕家里有矛盾,大儿子也就是我爸肯定不同意直接过户给我,我姑姑和我弟弟没有意见同意给我。我想去公证处公证做个遗赠,这样是不是他老人家死后房子就是我的了?

其他 2017-05-05 13:45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遗嘱分四种,都可以,建议以视频为佐证 自书遗嘱、代书遗嘱、见证遗嘱、公证遗嘱等一、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 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 2、遗嘱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3、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代书遗嘱,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准备材料: 财产凭证(如涉及房产,指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户口本、身份证,到公证处办理即可。如公证人员认为老人民事行为能力存在缺陷,可能影响遗嘱的效力的,会要求当事人提供专业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办理时长: 如果材料齐全,公证处会很快安排公证员办理,办理过程中公证员会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顺利的话,1-2个小时就可以搞定。 收费标准: 遗嘱公证一般收费300-500元。 二、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 (3)遗嘱人亲笔签名。 (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三、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中国《继承法》第17条第3项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5] 四、录音遗嘱 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为防止录音遗嘱被人篡改或录制假遗嘱弊端的发生,《继承法》第17条第4项明确规定:“以录音形式设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的方法可以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录音遗嘱制作完毕后,应当场将录音遗嘱封存,并由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5] 五、口头遗嘱 中国《继承法》第17条第5项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由于口头遗嘱有易于被篡改和伪造,以及在遗嘱人死后无法查证的缺点,所以《继承法》对口头遗嘱作了以上限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还规定了公证、自书、代书3种形式;并规定,在生命垂危或者其他紧急情况下,可以口授遗嘱。口授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并作证。危机解除后,口头遗嘱无效。
  • 您好,原则上遗嘱需基于立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一般可通过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公证等方式订立,建议您详述案情,如有争议您可以委托律师介入
  • 你好,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 你好,可以办理公证。。。
  • 看你奶奶去世时,你父亲是否还健在,他若不在的,你是遗嘱继承,他若还在的,你是受遗赠。 如果是受遗赠,需要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表示接受遗赠。
  • 我奶奶有一个女儿,两个儿子,小儿子去世,小儿子有个孩子。我奶奶名下有一套房子,他准备死后留给我,又怕家里有矛盾,大儿子也就是我爸肯定不同意直接过户给我,我姑姑和我弟弟没有意见同意给我。我想去公证处公证做个遗赠,这样是不是他老人家死后房子就是我的了?可以作遗嘱见证
  • 你好,可以立遗嘱并公证,在被继承人去世后,按照遗嘱,房子是你的,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处理。建议来电详谈
  • 遗赠与赠与,都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两者有相同处,但两者的差别也十分明显。 遗赠与赠与的区别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两者的法律行为性质不同。遗赠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遗赠人在立时,不必征求受遗赠人的同意,即可在其遗嘱中作出遗赠的规定。此遗嘱在遗赠人死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并不受受遗赠人接受遗赠与否的影响。而生前赠与则是双方法律行为,是一种合同关系。赠与的成立与否,医疗。取决于两方面的意见表示,一方面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意思表示,另一方面还要有受赠人同意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 二、两者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遗赠必须在遗赠人死亡之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而生前赠与只能在赠与人生前发生法律效力。 三、两者生效的条件不完全相同。遗赠只要有遗赠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其他条件符合法律的规定,即可生效。而生前赠与除此之外,还必须以交付赠与物为条件,否则不能生效。 四、两者的方式不同。遗赠必须以遗嘱的方式进行,要符合订立遗嘱的法定条件。而生前赠与则没有严格的方式,可以书面方式也可以口头方式。 五、接受一方负有的义务不同。遗赠在特定条件下可以附带条件,而生前赠与则不附带任何义务。
  • 您好,公证遗嘱具有公信力,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或面谈。
  • 您好,建议在我们律师事务所做遗嘱见证
  • 您好,可以在我们律师事务所做遗嘱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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