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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妻协议离婚,协议女儿归我抚养,也就是说,女儿抚养权在我,儿子抚养权在前妻,离异后,前妻带儿子跟一男子同居(该男子已婚),同居后,该男子多次无故暴力(使用木棍、手机充电线等物)殴打小孩(9岁,2009年出生)请问各位看到这个信息的律师老师们,作为孩子没监护权的父亲,该怎么为孩子维权呢?曾经和前妻沟通过(包括前妻的父母、兄弟姐妹都建议前妻离开该男子),要求前妻离开该男子,可是前妻拒绝。据孩子口述,由于前妻上夜班(晚8点到早8点)而孩子早上7点多就要上学,孩子无早餐,就在冰箱拿一瓶牛奶喝,也遭到该男子暴力殴打,孩子在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后,在屋前玩耍,也遭到暴力殴打。当然,这些情况来自于孩子对其父亲、爷爷、外公的口述,没有明显证据,唯一的证据就是最近遭到殴打留下的伤痕。请问下在线的律师,应该怎么为孩子维权?由于还不足10周岁,孩子的话,法院能采纳吗?另外,孩子在他妈妈在场的时候,很多话都不敢谁出来,该怎么办?

离婚 2017-07-12 11:1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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