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在饭店上班一两个月前就说要辞职,老板总说等他找到人才能走,工资拖欠了两个月,现在说我走了没人接替我工作就一分钱工资别想要,我今年才十五岁,应该怎么办?报警有用?

刑事辩护 2017-10-10 17:0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欢迎详询!
    【追问】没有劳动合同
    【回答】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欢迎详询!
  • 您好,招用童工,属于犯罪行为。建议及时报警
  • 按照《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关系。 工资一月一发,拖欠工资你可以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有用。 你是童工,你的老板是要被处罚的,你没有法律责任,不用怕。
  • 你好,可以去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 你好: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你好,提前一个月告知,就可以走了。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满意。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洛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