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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老丈人几年前买了一套私人自己建的房子,是在城中村,地是建房人自己的,但是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只签了一份合同,但是当初买的时候签的合同是我老丈人弟弟的名字,因为那房子是我老丈人弟弟老婆那边亲戚家的房子,她那亲戚说只卖给他的亲戚,所以当时签合同时是以我老丈人弟弟的名义买的,合同上签的是我老丈人弟弟的名字,钱是我老丈人出的,现在这套房子是我和老婆在住,虽然当初签的那份合同在我们手上,却不是我们的名字,我想问一下律师,这套房子法律上是我们的吗?我们可以买卖吗?买卖的时候需要我老丈人弟弟过来签字吗?还有就是这样房子以后折迁的时候有补偿吗?,政府或开发商补偿的时是补给我们,还是补偿给我老丈人的弟弟,合同上签名的人?还是补偿给建房子的人?

离婚 2017-07-26 16:3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小产权房是不可以交易,不过如果你们签订协议你们有使用权,则拆迁的时候补偿是给你们的
    【追问】谢律师您好!!可是当初签合同的名字不是我们的啊!虽然那份合同在我们手上,这样有没影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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