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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咨询下,房子原为公司宿舍,公司合并后房屋给了个人,房子盖了几十年了,也住了几十年了,而且户口也在这里,今天王四营乡政府来人说是违建,让三天腾退,未有热河安置及补偿,这样的现象如何处理,是否可以得到安置。

征地补偿 2018-01-31 10:38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关键要看房屋的性质和归属,还要看拆迁腾退政策、拆迁腾退办法、安置协议的内容等证据。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 各个地方的拆迁政策对公房拆迁的问题有不同的规定。但是根本上需要遵守的法律规则是:公房拆迁不能一律的全部按违建处理,也不能据此而不给于任何补偿及安置。您所述的情况是地方上的根本违法,严重侵害您的权益。您需要采取的措施是:首先保住房屋,并尽快请求的律师介入,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你的拆迁补偿利益。要强调的是,房屋一定要保住,不要轻易签相关的协议或者合同。在最短时间内让律师介入。
  • 您好,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分析,具体建议您咨询政府部门。
  • 你好,可以咨询当地政策
  • 您对这处房子是有合法权益的,这种情况应该得到补偿。
  • 你好,可以咨询当地政策
  • 各地政策不一样,建议结合个人的具体情况,咨询当地主管部门处理。
  • 您好! 可以依法获得补偿。 欢迎详询!
    【追问】补偿依据是什么呢
    【回答】您好!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要结合拆迁政策确定你是否可以享受拆迁待遇。 欢迎详询!
  •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你好,各地政策不一样,建议结合个人的具体情况,咨询当地主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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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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