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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公司举办的运动会上不慎负伤,评为8级伤残,共花去费用18000,其中医疗费17000(工伤支付7000,个人支付10000),交通费1000,现公司称个人支付部分是工伤范围以外的,暂不报,留待本人离职后在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中统一支付.请问 1.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支付已发生的医疗费还是后期可能发生的医疗费的?谢谢! 2. 交通费是我出院\\复查往返的车费,一般是骨折病人运送车和出租车,可以报吗?谢谢!

争议解决 2009-04-15 17: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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