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10年8月出的事故,右腿粉碎性骨折,当时在体内装有钢板固定,原定于今年8月取出钢板,但在今年的6月我们对损伤部位做了伤残鉴定,请问这时做的伤残有法律意义吗?我是否可以不在二次手术后就定解决此事呢?

诉讼 2011-08-16 00:4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十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