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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驾驶证在外地违章处理过了,外地查询也没有记录了,可是驾驶证核发地资料里面还有未处理,怎么回事?上面还有记录怎么回事?

离婚 2019-02-19 21: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很简单,到当地的违处大厅就可以查询,具体如下。
      1、拿着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交警队的违处大厅查询就可以。
      2、把证件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就会调出你的违法信息,让你确认,显示出来的违法信息都是有照片的,但没有视频。
      3、这个查询是免费的,查询后暂时不处理也可以,不会强制让你处理。
      4、确认是自己的违法信息,要是处理的话,就要求工作人员给你打印处罚决定书,拿到处罚决定书后就到指定银行交罚款。交罚款后将违法记录就消除了。
      5、这个处罚决定书一旦打印出来,就要在15日内交罚款,超过15天的,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但滞纳金最高不能超过罚款总额。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1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5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确定当事人是否应当承担事故责任,其中重要的一点是要确定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发生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
    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你好,建议及时咨询车辆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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