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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之后给的彩礼钱,共同生活半年后离婚还能要回去了吗?

离婚 2018-04-28 08: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你好一般不能
  • 男方赠送的彩礼如果是法定登记之后支付的那么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在登记前给予女方的那么就是女方个人婚前财产。 以下三种情况法院支持返还彩礼: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并导致付人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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