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和老公相亲结婚,有一5岁男孩。婚前男方首付房款,婚后老公还贷款。因公婆不愿看孩子,夫妻关系不好。离婚我怎样保障我的合法权益。

离婚 2018-07-02 11:0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你好,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详询来电
  • 婚后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详情来电咨询
  • 房屋属于男方婚前财产,但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 如果夫妻关系尚未破裂,只是婆媳关系不好。可以调解和好。婚姻案件最好预约律师面谈以便更好解决问题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邯郸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