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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大人:我是男方,女方出轨半年已久,我们有一个男孩6岁,也没有什么财产我想问孩子的抚养权是谁的?能提供视频录像,有证人,并且那男的经常打骚扰电话给我,我们现在都在外省,如果走官司是不是要回本土?

离婚 2018-08-23 00:0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在现居住地起诉离婚。
  •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过错行为是参考因素,但不是最重要的,在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方面过错方有劣势。 最重要的是,看哪一方对孩子的成长有利,经济收入是法官考虑的主要方面。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孩子在十岁以上还可以自己主张跟谁 。一般而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会判决给女方抚养。
  • 您好,《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只要您的孩子年满18周岁,您是可以不用再支付抚养费的。 婚内出轨是指男女双方已经结婚了,在婚姻存续期内出轨了
  •   孩子抚养权归属与女方是否出轨并无实际联系,关键在于哪一方能够给孩子提供一个较为健康的环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您好,孩子的抚养权以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来判,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离婚诉讼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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