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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份我经老乡张禄中,赵兵鹤夫妻俩介绍前往贵州省威宁县找了一个老婆.我给女方父母彩礼金是21600元.给张禄中夫妻俩介绍费是7400元.2009年2月27日在我户籍所在地福建省将乐县民政局,登记结婚成为正式合法夫妻.2009年3月20日我陪同老婆再次前往贵州威宁老家时,2009年3月28日老婆逃跑离我而去至今未归.她也不和我联系了.我找到张禄中,夫妻俩要求他们给我把人带回来.2009年4月14日赵兵鹤前往贵州威宁老家说是会把人给我带回来.可是时至今日赵兵鹤也是一去不复返毫无半点消息.我想我是被她们共同给诈骗了我的婚姻,我在福建老家公安机关已经报案了,可是时间过了这么久都没有什么音信.难道真的像有些人说的一样遇到了这种事情只能是自认倒霉.这种案子很难破案的公安民警们也是无能为力吗?到最后时间一长往往是不了了之的吗?而那些犯罪分子则可以继续的实施犯罪活动吗?我该怎么办?我能得到法律援助吗?

刑事辩护 2009-05-06 19: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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