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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公司签的合同,合同有附加条款,附加条款说如果工作不满一年离职,要赔偿给公司3个月工资,如果不满两年离职,要赔偿给公司2个月工资,请问这合法么?我现在在试用期,进公司才几天,如果我现在申请离职,真的要赔3个月工资?希望各位律师告诉我具体依据那条法律判断的,多谢了!

其他 2018-08-26 10: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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