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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刚结婚不久,然后现在我们准备要小孩,所以我们想要买一个房子来安居,现在我们已经跟一个二手房子的卖家签订了二手房屋买卖合同了,但是现在我和我老公感情不好,所以我们不想买了,请问一下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其他 2018-09-28 21: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首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也应当符合合同法对合同解除的规定。其次,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包括: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   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3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4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款项,经催告后在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6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上述情况出现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定金返还买受人。希望对你有帮助!
  • 一般你们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 你好,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一方不想要了,需要和对方协商解除合同。否则对方可以主张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除了这种情况下,存在法定解除条件的有:不可抗力。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时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在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催告未果。迟延履行。其他形式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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