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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工作6年了,属于管理人员,并与公司签约了近3年合同,由于各种原因,公司将我调离其它岗位,并签了一份调动工作岗位通知书。不久,公司以未完成工作任务为由,让我签定一份半年完成工司定的任务,如未完成将在2009年6月30日解除合同(此合同为A4纸打印),现在未到半年,公司又以总公司有规定对我的考核提前为由,要求提前解除合同,我想咨询一下,公司可以解除吗?是否有赔偿?

其他 2009-05-08 13: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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