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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欠银行信用卡钱,银行要我还,不还就申请强制执行我名下银行卡的钱也会转走?是真的吗?我老公借钱我不知道也没花过!

银行 2019-10-06 09: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怎样申请强制执行一、哪些法律文书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人民法院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应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下列文书:
      l、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书,民事调解书,行政赔偿判决、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
      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以及台湾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 一、不是,办理信用卡只需要18周岁就可以申请。
    二、申请办理信用卡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
    2、如果没有信用卡,则要求提供本公司的财务证明你的收入状况等相关证明,要是已经拥有一张信用卡,则可以以卡办卡,方便了不少的步骤。
    3、必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
    4、当银行办理信用卡的业务来到时,你要填写一份信用卡申请表,这张表格需要填写真实的年龄,姓名,收入状况,职位等具体情况。另外办理的过程中还需要你的身份证原件,有的银行需要你与工作人员的合影。提供本公司提供的财务证明,加盖本公司财务章。一切信息填写完毕之后,将进入信用卡审核阶段。
  • 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强制执行后,会依法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如:直接划拨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财产、扣押拍卖被执行人车辆、房屋等。若确无可执行财产的,人民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对方有可执行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
    (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
    (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3)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
    (4)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
    (5)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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