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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我是南昌县人,女方是河北的,我们在河北办理的结婚证,现在要离婚,可以在南昌县办理离婚吗?

离婚 2019-03-22 12:55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您好,离婚可以去任何一方身份证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双方户籍地均可以),或者在被告的住所地 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 您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可以去婚姻登记地或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
  • 协议离婚需要户籍地民政局,起诉离婚的需要去被告所在地法院或经常居住地法院
    【追问】您好!我们是协议离婚,请问可以在南昌县办理吗?女户籍是在河北,我的户籍在南昌县。
  • 您好,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 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按地域管辖原则进行管辖。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条 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三)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
    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办理婚姻登记。
    第六条 具有办理婚姻登记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置婚姻登记处。
    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设置婚姻登记处,应当形成文件,对外公布并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 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设置的婚姻登记处分别称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婚姻登记处,××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设置多个婚姻登记处的,应当在婚姻登记处前冠其所在地的地名。
  • 您好,协议离婚可以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 民政局查询办理
  • 可以的。到当地民政办理即可。
  • 您好,需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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