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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想了解一下,跟公厂请假,厂里又算你旷工自离,工资全扣完了,这是不是可以去劳动局告他们?

其他 2019-04-07 07: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付出了劳动,产生了价值,于情于理于法都应当给工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投诉到劳动局监察大队,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协调无果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可以仲裁,但是请假,根据出勤发工资可以的,但不能罚款,按自离
  • 你好,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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