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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故劝其离职,忽视劳动人和劳动法,现离职近半月了,工资不发,工资该怎么结算,试用期三个月转正,转正又近半年了,这种情况该怎么算,望回复为盼,谢谢了

其他 2019-05-22 20:3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凭依据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即可。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试用期离职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办?
    当用人单位在辞职后不发劳动者应得的工资时,可以有下列途径解决: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
    2.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劳动监察投诉比较简单一些,适合少量工资,争议较少的情况,免费;
    劳动仲裁程序多一些,适合较为复杂或工资较多,或者需要申请经济补偿、赔偿金等情况,也是免费。
    3.收集相关证据,需求律师帮助。
  • 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和转正的关系,这个要看你们当时签订的劳动合同,对试用期是如何约定的,一般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不能低于正式员工工资的80%,并不能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
      如果你的试用期工资就?是转正后的工资,哪转正后工资是不需要调整的,如果你的试用期工资低于转正后工资,那转正后的工资就需要调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向劳动部门举报,要求单位支付正常工资及加班工资等 ,解除劳动关系的也可以正常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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