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公司乱罚款,然后我就说不做了,二天没去了,他们说我耽误工期,给公司带来5000块以上的损失,要报警处理,怎么办。

其他 2019-05-12 11: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乱罚款,肯定是违法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早已被废止,企业行使处罚权的依据不复存在,如果企业仍将罚款作为对员工的惩处办法,可能面临相关条款被认定无效,不能作为处罚的依据,或者额外支付经济补偿金等一系列风险。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条例》均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工资。而例外是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所以说,在公司未遭到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公司的罚款行为绝对是非法的。
  • 公司乱罚款,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条例》均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工资。而例外是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所以说,在公司未遭到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公司的罚款行为绝对是非法的。
  •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三条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