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的一个朋友于今年三月因无证驾驭摩托车被一农用四轮车撞倒,经住院抢救十余开后死亡,交警队认定:责任三、七开即:四轮车负70%;摩托车负20%的责任。我朋友离异,上有一个七十岁的父亲,小孩已成年。请问:这个事故的赔偿应当怎样计算。谢谢!

调解 2009-07-27 00:37 人浏览
共14位律师解答
  • 建议委托律师具体计算
  • 建议委托律师具体计算
  • 委托律师具体计算
  • 建议找律师计算
  • 建议委托律师具体计算
  • 答:这个计算过程比较复杂,标准也因所处地域不同而大相径庭,因此,建议你委托律师帮你算,或者代理这个案件吧。请予采纳。但我的这个解答不能被当作是最终的法律意见,而且,我的解答是建立在您的陈述完全真实的情况下做出的初步判断。如需要更详细的解答,欢迎来电垂询李国梁律师。
  • 2009年湖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2293.5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904.2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8991元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3377元 职工月平均工资1642.58元 国有各行业的平均入—— 农、林、牧、渔业10632元 采矿业17475元 制造业19782元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24708元 建筑业16713元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2297元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33871元 批发和零售业19152元 住宿和餐饮业14755元 金融业30922元 房地产业22228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9987元 科研、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27019元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7939元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9458元 教育24237元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26955元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5091元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22740元 住宿费—— 一般地区40元/人.天 县级及县级以下地区30元/人.天 伙食补助费—— 省内12元/人.天 外省15元/人.天 经济特区20元/人.天 注:1、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参照第1项计算 2、被抚养人生活费参照第2项 3、丧葬费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其误工费参照第4项计算 5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第 6 项计算。 说明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122000元的责任限额内赔偿后,再按比例赔偿。理由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2009年5月1日后开庭的案件,赔偿标准应当按照2009年的标准计算,理由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方式及依据 一、 主要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二00八年)》;或当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3、《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 521-2004)》;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损害赔偿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三、损害赔偿计算方式 1、医疗费 《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赔偿。 2、误工费。 《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1、如出现伤而不残的情况怎样误工费怎样计算? 对此,可根据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中国法医学会、公安部五局等共同起草的标准《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 521-2004)》申请评定误工日。 3、护理费 《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 《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 《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 《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其中,对于伤残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以法医鉴定为准,即一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100%,二级伤残丧失90%,三级伤残丧失80%,……十级伤残丧失10%。 8、残疾辅助器具费 《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9、丧葬费 《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1、死亡赔偿金 《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2、 精神抚慰金 《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 建议委托律师计算
  • 建议委托律师,免得遗漏赔偿项目
  • 各地标准不一样,如不明白,可咨询当地律师。
  • 江苏金匮律师事务所曹永红律师回答如下: 先由保险公司在强制险的范围内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超过部分按照双方责任大小承担。具体计算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 你朋友居住在哪里呢
  • 医疗费、丧葬费、老父亲的抚养费、陪护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计算总数按责任比例承担
  • 按人身损害赔偿的有关标准计算.建议聘请律师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邵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