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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首付买房,为防止以后生变,婚后父母还房贷,还贷的部分属于男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后女方要求加名,此时房产属于个人还是共同。谢谢!

离婚 2019-12-20 23:0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可以由父母出具赠与的说明,经公证处公证即可。
  • 你好,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产系你个人财产事实没有疑问的。关键在于取证的方式,取证方式很多,专业性也较强,不可三言两语交代清楚,你可以聘请当地律师代理。帮你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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