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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贷款,第二年没有签字,不负连带债务吧

其他 2019-09-19 07: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具体需要担保合同约定的内容判断
  • 为别人的贷款担保签字,有以下风险:一、帮助别人做担保贷款的,如果借款人无能力偿还贷款的话,担保人有责任和义务偿还该欠款的。且在贷款未还清之前,担保人再次贷款时会受到一定的贷款条件和最高贷款金额的限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若贷款应为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借款人没有按时还款,则担保人必须在保证期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如果保证责任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此形成的债务应视为夫妻的共同债务,一定承担还款责任,应由夫妻共同偿还。如果续贷,没有重新签订保证合同(没有重新签字),则保证期间应该完毕,再发生没按期归还,不用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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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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