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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是这样的,一个朋友借了别的平台的钱,到期还款的时候还不上,我说我在借呗上可以借到,利息稍微低一点,他就让我帮他借11000,并且明确告知了每个月2号为还款日,到了2号的时候问他还钱,他就把我微信删除了,还否认跟我借钱这件事,有聊天记录和否认事实的信息,有转账记录,诉讼需要对方的身份证信息,我不知道他具体地址,我该请律师吗,律师怎么收费,湖南省

其他 2019-08-26 03: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人明确表示不还款的,诉讼时效从其明确表示不还款之日起计算。当事人约定了还款期限的,从期限满开始计算。  《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借条中约定了还款日期的,其诉讼时效从还款到期的第二天起计算两年。如果借条上未注明还款日期的,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这个就是借钱不还的诉讼时效相关规定。
  • 打债务纠纷官司时当事人应提供以下几方面的证据。
    1.身份证、债权债务相关合同、借/欠据、银行汇款单、公证书或者发票等书证。
    根据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另外,证据材料为复印件的,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的,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委托人是公司的,还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证人证言。
    当事人一定要选择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作为证据,并且要保证该证人可以当庭作证,便于法院庭审顺利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意见》中规定,确认借贷关系一般应以书面借据为准,无书面借据的,必须有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证明。可见,证人的证据效力也是当事人能否胜诉的关键。
    4.录音。
  • 银行账户转款记录可以作为借款凭证么?银行转款记录可以作为依据使用,但不能作为确定的凭证来使用。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中所体现的“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承担原则,一方当事人提出主张,就有责任和义务提供证明其权利主张的证据。主张存在借款关系,则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银行转款记录只能证明双方曾发生过经济往来,但不能确定该款项就是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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